南方日報訊 (記者/鄭佳欣 實習生/陳浩興)廣州大量舊商品房、單體樓等物業沒有建立維修資金,如何應付住宅電梯安全方面投訴日益增多的現狀……廣州市人大代表林沛勛向大會提交提案稱,廣州市房屋管理及物業專項資金管理部門應儘快出台有關規範專項物業維修基金的物業管理的解決方案,無專項物業維修基金的物業必須設立專項維修基金賬戶。
  大量舊房未設維修基金
  房屋專項維修基金是房屋的“養老金”,林沛勛卻發現,廣州市相當部分的物業面臨維修資金零賬戶的問題。截至2013年11月,全市共3077個物業小區建立了維修基金,173萬戶業主辦理了維修基金卡,但廣州還有大量住宅(小區),尤其是舊商品房、單體樓等物業沒有建立維修基金。
  林沛勛表示,由於《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與國家建設部、財政部頒發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在維修基金交存主體規定上存在衝突,導致1998年至2003年期間廣州市維修資金應由開發建設單位交存但實際未交存的維修資金數額巨大。
  林沛勛還吐槽說,申請物業專項維修基金用於電梯維修的改造手續繁鎖,無法應對應急使用。根據規定,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基金需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而據物業服務企業反映,徵得上述兩個2/3以上業主同意時間長,對有計劃的物業大修物業服務企業還可以提前做準備,但電梯往往需要急修,無法提前做計劃。
  建議舊樓加裝電梯補繳維修基金
  廣州市早期(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為主)建設的部分住宅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年久失修,其中最突出的問題就是電梯頻繁故障困人、墜落,變壓器、消防設施、二次供水設施無資金置換等。
  林沛勛介紹,近年來住宅電梯安全投訴日益增多,2013年一至三季度,產品質量投訴熱線12365共接到電梯投訴367宗,其中近90%涉及住宅電梯。“有關專家分析認為,電梯維修基金籌集困難導致電梯帶病運行是住宅電梯投訴多的主要原因。”林沛勛建議到,應儘快修訂《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加快資金使用的立法進程。
  他表示,廣州市房屋管理及物業專項資金管理部門應儘快出台有關規範專項物業維修基金的物業管理的解決方案,明確要求無專項物業維修基金的物業必須新設立專項維修基金賬戶,以保障物業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維修改造費用。
  同時,相關部門應融合相關法律法規,建立物業專項維修基金不足續存制度,進一步完善其強制性,配套相關責任追究措施,追究物業服務企業“臨渴掘井”、“電梯發生故障才匆忙集資”的失職責任。
  他建議,應該對加裝電梯住宅實施專項維修資金前置審查預留辦法,在《廣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試行辦法》三年試行期將近屆滿需進行修訂時,增加“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必須補交、預留電梯專項維修資金”的規定,在電梯增設報建時由相關部門審核把關。  (原標題:舊房無養老金 “急病”誰來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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